发布于:2023-08-23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司对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本部)食堂人员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FTZX20230811019
二、项目名称: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本部)食堂人员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情况 |
符合审查情况 |
投标报价(管理费收费比率) |
1 |
深圳市鲲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048 |
2 |
深圳市吉众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038 |
3 |
深圳市盛世宏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042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鲲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深圳市盛世宏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深圳市吉众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鲲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A座2809投标报价(管理费收费比率):0.048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本部)食堂人员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评审 得分 |
名次 |
深圳市鲲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83.92 |
1 |
深圳市吉众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55.40 |
3 |
深圳市盛世宏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74.05 |
2 |
评标专家:刘振鹏、杨小琴、吴立、张晓农、张迎辉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总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九、公示期限
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6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
联系方式:李老师0755-8389998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顺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六道3号联泰大厦40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 工
电话:0755-82720906
深圳市顺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